技優保甄 列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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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四, 15 十月 2009 14:31

94學年度四技二專「推薦甄選」與「技優保甄」合併辦理分析

 

94 學 年 度
項目方式 推薦甄選 技優甄保
招生對象 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高級中等學校畢(結)業生或應屆畢(結)業生
招生名額 採內含方式,由各甄選學校自訂,至多為核定招生名額之50% 採外加方式,由各校招生校系自訂
報名資格 高中職應屆畢業生,其歷年平均成績(不含最後一學期)不低於就讀學校班上前50﹪以內名次者,且資格符合欲報考校系規定者 高級中等學校畢(結)業或應屆畢(結)業生,其學業成績總平均各在六十分以上;操行、體育成績總平均均在乙等(或七十分)以上,符合保送之技(藝)能競賽優勝及技術職種規定者
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:五月初
第二階段:六月初
五月初
報名校系 限一校一系 考生選填志願
報名費 第一階段:500元
第二階段:一科500元,二科以上750元
1000元
簡章 推甄簡章 保甄簡章
報名表件    
報名方式 由推薦學校集體報名 由薦送學校集體報名
報名繳交文件或資料 必繳:
報名表、歷年成績單、報考證明書
選繳:
依各甄選校系要求
必繳:
報名表、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通知單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學歷證件影本、適用各甄試類別之各類技(藝)能競賽優勝獎狀或技術士影本
資格審查 各甄選校系自行審查 由技優保甄入學委員會會同相關單位審查
總成績計算方式 各甄選校系自訂,分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指定項目成績兩部分 由技優保甄入學委員會統一訂定,分有甄審與甄試。甄試部分,分為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優待加分兩部分
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採計方式 由各甄選校系自訂 甄試部分,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,依公式(總分=國文+英文+數學+專業科目*2)計算實得總分
錄取方式 由各甄選學校自訂方式辦理 由技優保甄入學委員會議定錄取標準
放榜 由各甄選學校依規定自行放榜 由技優保甄入學委員會統一放榜
報到規定 錄取生報到後,不得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 錄取生報到後,不得再參加聯合登記分發
專科學校辦理事項 成立推甄委員會處理推薦作業 替應屆畢業生代購報名表件、報名資格初審、集體報名及薦送作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