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8改進方案 列印
作者是 網站管理員   
週四, 15 十月 2009 14:35

98學年度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改進方案說明

因應95學年度實施「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」,落實技職體系學生理論與實務並重之教學精神,教育部技職司邀集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、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、家長與教師代表及多位專家學者組成招生專案工作圈,密集檢討現階段招生作業架構,研擬改進方案,歷經二十餘次的小組研商,提出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改進方案,預定於98學年度實施。

獲得共識之考招作業架構考試方式維持原有之統一入學測驗、新增甄試入學測驗、及基本學科檢定,在招生管道主要計有甄試入學、技優入學及分發入學三種方式。改進後之考招作業架構對於參與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取得證照者,將提供多元的入學方式與更多的入學機會,預期實施後將引導招生學校發展本身特色,藉由競賽與證照肯定學生實務操作學習成果,並能拓展在職人士回流進修管道。

 

以下,分別說明考生、高中職校及招生學校有關新方案需注意之事項:

一、 考生需注意之事項:

(一)技優入學報考資格放寬、免再參加統一入學測驗。技優入學將分別辦理「保送」與「甄審」,保送資格為認可之國際競賽、全國技能競賽獲得前三名獎項者,一併參考在學成績,採用保送方式分發入學,毋須再參加統一辦理之測驗。甄審資格為認可之競賽獲得獎項或持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,可選兩個志願,符合資格者,直接參加各校指定項目甄審。同時符合保送與甄審資格者,均可報名,但獲錄取時僅能擇一報到。
(二)甄試入學將分別辦理「個人申請」與「學校推薦」及採用甄試入學測驗進行篩選,個人申請至多選五個志願,已畢業者亦可報考,經由學校推薦者限制報考一校一系科組;二種方式均採兩階段作業,第一階段為資格篩選,考生須取得國文、英文、數學三項基本學科檢定及格證書,方可參加第二階段各校指定項目甄試。具備學校推薦資格者亦可報名參加個人申請。獲各校錄取時,依考生就讀志願序及各校正備取名單序,進行統一分發入學。
(三)甄試入學測驗於一月下旬舉行,其考試科目為:「專業與實習一」與「專業與實習二」二科,為兼具理論與實作之書面化測驗。二科成績為各校甄選學生之依據,各校系組得訂定1至3倍權重。各類群之考試科目與統一入學測驗之專業科目相同。
(四)基本學科檢定科目為:國文、英文、數學三科,每科成績通過後標方可取得及格證書,三科均取得及格證書,為參加甄試入學之門檻。基本學科檢定時間與甄試入學測驗時間相同,於每年一月下旬,高二、高三或非應屆畢業學生均可參加檢定,考試範圍為高三上學期之前的課程。已取得之各學科及格證書可保留2年,考生每次可針對未通過之學科參加檢定,直至取得三項基本學科之及格證書,方具有通過甄試入學第一階段篩選之基本資格。
(五)分發入學作業僅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,考試科目為國文、英文、數學、專業科目一與專業科目二計五科,配分比重為1:1:1:2:2,總成績計算方式與原聯合登記相同。

二、 高中職校需注意之事項:

(一)主要招生作業有三種:「分發入學」維持原有作業方式;「技優入學」將辦理保送與甄審兩種作業方式;「甄試入學」則分個人申請與學校推薦兩種作業方式。
(二)甄試入學之個人申請資格為應屆或非應屆之高職、綜合高中及一般高中畢業生,學校推薦之資格則僅限應屆畢業生,且高一及高二累計之學業成績須為該校各職科(綜合高中則為對應之專門學程)所有學生之前10%。若依前述規定篩選之學生少於三人,則最少可推薦三人。
(三)統一入學測驗考試日期將固定為每年六月第二週之星期六、日。

三、 招生學校需注意之事項:

(一)提高甄試入學名額:甄試入學名額佔核定招生名額之40%,其中學校推薦及個人申請兩項名額分別佔核定招生名額之10%及30%,因考生可選填多個志願,將得列備取。各校應將正備取學生順序繳交至招生委員會,以便招生委員會依各校正備取順序,再參考考生之就讀志願序,統一分發,若有缺額將回流至分發入學。
(二)各校可以外加方式提供核定招生名額之5%,供參加技優入學之考生以保送或甄審方式入學,參加技優入學之考生不需參加甄試入學測驗統一入學測驗,針對參加甄審之考生,各校得給予指定項目甄審,以進一步篩選考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