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—自98學年度起實施
發布日期:97-03-31
發布單位:技術及職業教育司
單位聯絡人:謝麗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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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於本(97)年3月31日發布職業學校新課程綱要,自98學年度起正式逐年實施。教育部強調此次新課程綱要是以95學年度起開始實施之課程暫行綱要為基礎,進行必要之修訂,因此本次修訂理念除仍秉持全人教育之理念及學校本位之精神外,為充分凸顯技職教育之特色,並且參考先進國家技職教育課程改革之重點,建立15群核心能力指標,以能力本位為課程規劃之核心,強化學生專業技術能力,以及考量國家經濟發展及產企業人才之需求,以達成技職教育「務實致用」之目標。
教育部表示,職業學校不同類群科學生之學習需求差異相當大,因此在前述修訂理念之下,需要更細膩的課程規劃,本次課程綱要修訂重點說明如下(群課程架構及差異分析表詳如表1、2):
一、原訂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必修48學分,為符應學校類群科多元彈性需求,「數學」、「社會」、「自然」等三領域之開設科目、學分數及授課學期可彈性規劃。
二、繼95暫綱原有之分版基礎上,98課綱更顧及群科屬性之需求以及強化學生通識能力,在歷史、基礎物理、基礎化學、基礎生物科目中各再增訂1個版本,提供學校更多選擇。
三、為落實學校本位課程之精神,本次修訂完成563門(2689學分)校訂參考科目之教學綱要,提供學校參考,減少學校自行設計課程之困難。
四、學生畢業學分數中,專業及實習科目由原訂至少須修習及格60學分以上,修訂為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;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,含實習(含實驗、實務)科目至少30學分以上及格。加強學生專業技術能力之培養,兼顧「升學進路」與「就業準備」。
教育部表示,本次課程綱要修訂預期成果為:能強化專業及實習課程教學,提升學生取得證照比率與層級,達成一般科目與各群科專業科目相互搭配之功能,均衡學生通識與專業能力之發展。並能引導教師教學專業能力之調整,及加強學校與產業之連結,因此,本次課程綱要修訂應能有效落實課程改革之理想。
對於家長及學生最關心的四技二專入學方式、考試科目及範圍之問題,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已著手積極研議,將於今(97)年12月底前公布。
教育部表示,已針對法規、課程與教材、教師研習、設備需求、考試與招生、宣導等6個面向,積極規劃各項配套措施,協助學校及教師完成新課程之準備事宜,使新課程順利推動,以全面提升高職教育品質。關心高職新課程的民眾,可點選下面職業學校群科課程綱要連結下載。
資料來源:教育部網站